(原標題 李永忠:能干成事的,為何容易出事?)
十八大以來,僅中央紀委官網上公布的被調查處理的官員就有近700人,省部級及其以上高官就有50多人,落馬高官中有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7人,占十八屆中央委員、候補委員總數376人中的2%,遠高于全國黨員年平均受處分數的0.15——0.17%。
6月30日這一天,就有4名原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被開除黨籍。作為腐敗“重災區(qū)”的山西省,三創(chuàng)一天打兩虎的全國紀錄,先后有7名省級高官被查處,其中現任省委常委就有4人。
7月29日,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被宣布立案審查,使一年多的“打老虎”斗爭達到高潮。
這50多名落馬高官,既沒有一個笨蛋,也沒有一個不努力,不少人甚至堪稱能吏、干將。但是為什么卻都倒在了權力、金錢、美色的誘惑下。
普遍出現的問題要從制度上找原因,反復發(fā)生的問題要從規(guī)律上找原因。
十八大前,商務印書館出版了我和董瑛的新著——《蘇共亡黨之謎》。我用厚厚一本書,揭示了“蘇聯(lián)模式”導致蘇共亡黨的兩個根本性原因:一是集決策權、執(zhí)行權、監(jiān)督權于一體的“過分集中”的權力結構,二是從上到下層層任命干部的過分落后的選人用人體制。這是蘇共亡黨、蘇聯(lián)解體、東歐劇變的兩個根本性原因!
這兩個根本性原因,導致三大定律:一是“武大郎開店”定律,高我者莫來;二是“趙高指鹿為馬”定律,不依附我者休提;三是“買路錢”定律,不給好處者無望!
這三大定律催生了蘇共亡黨、蘇聯(lián)解體、東歐劇變以及我們一些地方和單位選人用人上的“四大現象”,即:想干事的人,通常不想讓你干事;能干事的人,一般不能讓你干事;會干事的人,大多不會讓你干事!于是,就形成了往往能干成事的人,常常容易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