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與廣大老百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在這一制度下,國家的一切權力最終都掌握在人民手中。廣大人民群眾通過人民代表大會這一根本途徑,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
各級人大都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在每次縣、鄉(xiāng)人大換屆選舉中,廣大選民直接選舉出縣、鄉(xiāng)的人大代表,組成縣、鄉(xiāng)級人大。間接選舉的各級人大代表是由下一級人大選出的,分別組成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和全國人大。在此基礎上,各級人大再分別產生同級政府、法院、檢察院??梢哉f,各個國家機關的權力都是老百姓給予的。 國家的各項權力都要受老百姓的監(jiān)督。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法院、檢察院的工作,要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jiān)督。同時,各級人大的工作,也要向人民群眾負責,受人民群眾監(jiān)督,通過這種監(jiān)督,廣大人民群眾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就有了根本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才會得到可靠的保障。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著濃厚的群眾基礎。它的組織和運作,都離不開廣大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據近20年來歷次縣、鄉(xiāng)兩級人大代表直接選舉的統計,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人數,占有選舉權的公民人數的99.97%以上,參選率在90%左右。所選出的人大代表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包括了各階層、各地區(qū)、各民族、各方面的人士。在人民群眾的充分參與下,人民代表大會這種組織形式能夠把人民內部不同階層的共同利益集中起來,能夠反映和協調各方面的特殊利益,從而把全國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來,緊密團結在黨中央周圍,共同完成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