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導向是最根本的導向,吏治腐敗是最大的腐敗。貫徹《嚴格軍隊黨員領導干部紀律約束的若干規(guī)定》,必須把糾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作為重中之重,真正把對黨忠誠、善謀打仗、敢于擔當、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的好干部選出來、任用好。
選人用人是一項政策性、紀律性、敏感性很強的工作,不僅關系部隊建設全局,關系未來戰(zhàn)爭勝負,而且關系人心聚散。在選人用人上,領導干部地位特殊、責任重大。只有堅持正確的用人標準,沒有私心、不徇私情,不怕得罪人,才能樹立正確的導向,營造風清氣正的環(huán)境。早在延安時期,毛澤東同志就指出,在使用干部問題上,任人唯賢是“正派的路線”。如果任人唯親、任人唯利,如果搞小圈子、小團伙,如果偏離打贏、沒有“準星”,必然導致“劣幣驅逐良幣”,貽誤強軍興軍大業(yè)。因此,能否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樹立注重基層、注重實干、注重官兵公認的導向,是對領導干部是否公道正派的考驗,也是對一個單位選人用人風氣的檢驗。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委和領導干部堅決貫徹習主席重要指示和軍委決策部署,在樹立正確用人導向、糾治違規(guī)用人問題上做了大量工作,密集出臺了一系列制度規(guī)定,為選人用人提供了“標尺”,為權力運行設置了“邊界”。尤其在全軍深入開展的干部工作大檢查中,絕大多數(shù)領導干部勇于刀口向內,敢于較真碰硬,大刀闊斧清除積弊,標本兼治整肅風氣,任人唯親、任人唯利現(xiàn)象得到遏制,選人用人風氣明顯好轉。但要清醒看到,糾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具有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稍有放松,就可能發(fā)生反彈;稍有麻痹,就可能前功盡棄。只有鍥而不舍、馳而不息地抓下去,才可能取得讓官兵滿意的效果。
領導干部在匡正選人用人風氣、維護紀律嚴肅性中首當其責。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嚴格按原則、按政策、按規(guī)矩、按程序選用干部,要求部隊做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部隊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要堅決反對任人唯親、任人唯利,防止和克服依附之風、人情之風、裙帶之風、跑要之風。要公道對待干部,公平評價干部,公正使用干部,進一步增強選人用人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公信度,真正把好干部用起來,用當其時、用當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