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行賄:干警向一把手“進貢” 所長受賄近300萬元
40余所駕校的181萬元,20余名干警的105萬余元,總計286萬余元——這是法院一審認定的石家莊市車管所第三分所原所長劉文勝的受賄金額。
記者調查發(fā)現,在這起腐敗窩案中,雖然鏈條上的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干警受賄,都有駕校行賄,但他們卻有一個共同點:向一把手所長“進貢”。
劉文勝任所長期間,每逢春節(jié)和中秋節(jié),所里部分干警就給他送錢。他認為,一些干警負責駕校學員考試業(yè)務,在考試過程中有照顧關系學員的現象,接受考生或駕校的吃請、禮品甚至是現金,給領導送錢就是想讓領導對他們的行為放松管理。
該所一名考試科干警在接受司法機關問詢時透露,他每個月都給劉文勝送四五千元,就是讓領導安排自己一直在考試科負責監(jiān)考工作,因為考試科能收取的好處費很多。
“駕校很多業(yè)務也需要所長的關照。比如申請加考,需要一把手所長批準,送錢就能都批準。”一名駕校負責人說。
另據記者調查,駕校在建設考試分場、驗收、升級改造時,車管所所長也都有很大權限,因此劉文勝也是駕校最想巴結和賄賂的對象。
河北省檢察系統相關人士指出,長期以來車管所內部比較封閉,缺乏外部監(jiān)督,同時這一機構掌握著駕考監(jiān)管、通過等權力,容易產生利益尋租。必須采取切實舉措減少駕考過程中的人為因素,并加大對車管所系統的審計監(jiān)督,才能防止類似腐敗窩案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