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8日電(記者盧國強)北京市交通、環(huán)保、交管部門8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解讀《關于對部分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稱,北京市取消長期進京通行證后,初次辦理的有效期為7天的進京通行證期滿后需要延期的,可辦理一次有效期為5天的延期手續(xù)。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負責人說,按照《通告》要求,4月11日起,外省區(qū)市進京機動車需要辦理進京通行證的范圍由原來的五環(huán)路(含)以內道路擴大至六環(huán)路(不含)以內道路,進京通行證有效期為7天。
在初次辦理有效期7天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屆滿后需要延期的,可以在持有進京證使用5天后的3日內到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等9個交通支隊,辦理一次為期5天的延期手續(xù),辦理延期手續(xù)時只需持舊證并核查處理車輛在京違法行為,交管部門收回舊證后,換發(fā)自進京至第十二日的有效證件。
非初次辦理的進京證使用4天后,可到全市24個進京檢查站或辦證處提交手續(xù),重新辦理進京證。
針對4月11日后辦理進京證的車輛和頻繁程度可能增加,北京交管部門24個進京檢查站或辦證處全天24小時(法定節(jié)假日無休)為進京車輛辦證,并已增加設備和人員。同時,交管部門將加強路面24小時巡邏管控力度,與科技系統(tǒng)配合,加大對違反禁限措施車輛的查處力度,形成無縫隙覆蓋的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