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重提阿拉伯和平倡議 巴勒斯坦高度關注
新華社記者高路 劉立偉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和新就職的國防部長利伯曼日前表示,以色列致力于在兩國方案和阿拉伯和平倡議的基礎上,實現與巴勒斯坦及阿拉伯國家的和平。這一表態(tài)引起巴勒斯坦方面的高度關注。
巴勒斯坦總統(tǒng)阿巴斯表示,如果利伯曼接受兩國方案,他愿與其舉行會談。他對以色列方重提阿拉伯和平倡議表示贊同,稱“為實現全面和平,應該好好利用阿拉伯和平倡議”。
利伯曼所屬的政黨“以色列是我們的家園”是極右翼黨派,他本人也是有爭議的政治人物。對此,阿巴斯說:“我們的判斷并非建立在派別或政治理念基礎上,而是取決于對和平進程的立場。”
阿拉伯和平倡議由沙特阿拉伯提出,在2002年的阿盟首腦會議上獲得一致通過。倡議要求以色列遵守聯合國有關決議,全面撤出1967年以來占領的所有阿拉伯領土,接受建立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擁有主權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并根據聯合國第194號決議公正解決巴勒斯坦難民問題。在此基礎上,阿拉伯國家將同以色列簽署和平協(xié)議,并在實現全面和平的前提下逐步與以色列建立正常關系。
這一倡議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但遭到以色列當時沙龍政府的拒絕,此后以方提出過修改意見,但阿拉伯國家表示反對。這一倡議后來便處于擱置狀態(tài)。內塔尼亞胡日前重提阿拉伯和平倡議時,特別強調要因應中東2002年以來發(fā)生的急劇變化,對倡議進行調整。
巴勒斯坦總統(tǒng)府發(fā)言人阿布·魯代納發(fā)表聲明稱,在實現巴以和平的進程中,不應該忽視阿拉伯和平倡議,以色列方的表態(tài)“應當與實際的做法相一致,包括承認在1967年邊界基礎上建立的巴勒斯坦國”。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執(zhí)委會秘書長埃雷卡特同時重申,以色列應立即從巴勒斯坦被占領土上撤出,并執(zhí)行雙方已簽署的協(xié)議。他表示,以色列應當履行以往有關解決中東地區(qū)沖突的國際協(xié)議,并且在行動中切實遵守兩國方案。
在美國的斡旋下,以巴雙方于2013年7月恢復了中斷3年的和平談判。但由于雙方在猶太人定居點建設、在押巴勒斯坦人釋放等問題上分歧嚴重,和談于2014年4月中斷。
國際社會在巴以間促和的努力一直沒有停止。今年1月,法國政府倡議召開美國、歐盟和阿拉伯國家等參加的國際和平會議,以推動巴以和談重啟。法國的這一倡議獲得巴勒斯坦的響應,但被以色列方面拒絕。
(新華社拉姆安拉6月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