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以德、奧等同盟國的失敗告終。1919年1月,戰(zhàn)勝國在法國巴黎舉行和平會議,中國作為協(xié)約國之一,也派代表參加。當時由北京政府總統(tǒng)徐世昌派外交總長陸征祥為代表團委員長,顧維鈞、施肇基、魏宸組為代表,同時請孫中山先生主持的廣州革命政府也派代表。孫中山派王正廷為代表,派我的岳父曹霖生為代表團秘書長。曹霖生是宋慶齡的表舅,1917年畢業(yè)于美國西點陸軍學校,在廣州參加革命政府工作,任孫中山先生的秘書。在他舊存的資料中,有述及中國代表在巴黎和會上拒簽和約的一些情況,茲略加整理,公之于世。
主持巴黎和會的有一個協(xié)約國最高議會,由法國總理克列孟梭任主席,美國總統(tǒng)威爾遜和國務卿蘭辛,英國首相勞合喬治和外交大臣貝爾福,意大利首相歐蘭都和外交大臣沙巴諾,日本首席代表西園寺公望任副主席。1919年1月28日,和會討論中國和德國的關系時,中國代表團被邀參加,陳述中國政府的主張大致如下:(1)德國放棄1901年由八國聯(lián)軍同中國清政府簽訂的條約中所得的特權和賠款,以及在天津、漢口德租界和中國其他地方(除膠州外)所有的房屋、碼頭、營房、炮臺、軍火、船只、無線電臺及其他產(chǎn)業(yè)(使署領署不在其內),并將1900年和1901年所奪取的天文儀器一律歸還中國。(2)中國非經(jīng)署名于1901年條約各國的同意,不處分北京使館界內德國人的產(chǎn)業(yè)。(3)德國承認放棄漢口、天津租界,中國允準兩處租界辟為各國公用。(4)德國對于中國或任何與會國政府,不得因在華德人被幽禁或被遣回及因德人利益于1917年8月14日被沒收或被清理之故,而有所要求。(5)德國放棄在廣州英租界的產(chǎn)業(yè),讓與英國;并放棄上海法租界內德人學校產(chǎn)業(yè),讓與中法兩國。
關于山東問題,日本首席代表西園寺公望向和會要求繼承德國的權利,提出:(1)德國在山東膠州的各項權利、所有權、特別權利,以及各國于1895年3月6日及其他年份與中國簽訂有關山東的條約中所得的鐵路、礦產(chǎn)、海底電線等權利都讓與日本。(2)德國在青島至濟南鐵路所得的各項權利,連同用礦權、開采權,一并讓與日本。(3)青島至上海及煙臺的海底電線,無償讓與日本。(4)德國在膠州的一切動產(chǎn)與不動產(chǎn),無償歸日本所有。
膠州是中國的膠州,青島是中國的青島。清光緒二十四年,德國借口有一德國教士在山東曹州遇害,即派兵占領膠州。旋清政府將膠州租與德國,定期99年。此后德國人在此筑鐵路、開礦,竭力經(jīng)營。至歐戰(zhàn)開始,中國先宣告中立(至1917年8月對德宣戰(zhàn)),日本不顧國際公法和中國的中立國立場,悍然出兵攻占膠州,且接管所有德產(chǎn),并聲明以后交還中國。中國政府一再抗議,均歸無效。后來,袁世凱醉心復辟帝制,乞援于日本,竟然承認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條賣國條約。就在這二十一條中,也言明歐戰(zhàn)結束后交還膠州。但1919年歐戰(zhàn)結束,日本卻提出要把膠州讓與日本,純屬無理要求。陸征祥在和會上嚴重抗議,并提出一份長篇說帖,說明理由。主持和會的美、法、英、意等國對此均作壁上觀,說帖終被擱置。
在和會進行期間,陸征祥隨時電報北京徐世昌請示,王正廷、曹霖生隨時電報孫中山請示。孫中山指示王正廷:這樣喪權辱國的條件,中國無法接受,應強烈抗議。王正廷、曹霖生得到指示后,即說服顧維鈞、施肇基。由于曹霖生同顧維鈞私交甚深,早年去美國人小學、中學、大學讀書,都得到顧的幫助,他的夫人施美珍又是施肇基的侄女,于是顧維鈞、施肇基都站到孫中山的一邊。他們會同王正廷根據(jù)孫中山的指示,促使陸征祥再向和會主席、副主席提出強烈的抗議。
中國駐日本公使章宗祥與陸征祥是老友,當時正在日本談判山東鐵路合同。為使其經(jīng)手進行的賣國勾當順利進行,他力圖影響陸征祥遷就日本在和會所提的條件,于是回北京,與交通總長曹汝霖、幣制局總裁陸宗輿密商,擬把顧維鈞、王正廷調回,由章任代表,并面見徐世昌,主張照簽巴黎和約。徐世昌初步同意,準備電告陸征祥。5月3日,報紙報道中國在巴黎和會上的外交失敗,全國人民無比憤慨,5月4日,北京學生到天安門廣場集合后游行示威,每人手執(zhí)小旗,上書“外爭國權,內除國賊”“取消二十一條”“還我青島”“懲辦賣國賊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等。隨之漫卷全國,爆發(fā)了轟轟烈烈的五四愛國運動,迫使北京政府不得不轉變態(tài)度。
與此同時,孫中山根據(jù)各界人民愛國運動的形勢,指示王正廷、曹霖生拒絕在巴黎和約上簽字。王正廷、曹霖生先說服顧維鈞、施肇基同意拒簽,后來魏宸組也主張拒絕簽約,向陸征祥進言不應在這喪權辱國的巴黎和約上簽字,以免遺臭萬年。
1919年6月28日,中國代表團以陸征祥為首,包括代表顧維鈞、王正廷、施肇基、魏宸組,發(fā)出拒絕在巴黎和約上簽字并辭去代表職務的電報給徐世昌,并通電各參戰(zhàn)國家,說明拒絕簽約的理由。巴黎和約在凡爾賽宮簽字時,中國代表拒絕出席。他們給徐世昌的電文是:“和約保留簽字,我國對山東問題,自5月26日正式通知大會,依據(jù)5月6日祥在會中所宣言維持保留之后,迭向各方竭力進行,迭經(jīng)電呈在案。此事我國節(jié)節(jié)退讓,最初主張注入約內,不允;改附約后,又不允;改在約外,又不允;改為僅用聲明,不用保留字樣,又不允。不得已改為臨時分函聲明,不能因簽字而有妨將來提請重議。豈知時直至今午完全被拒。此事于我國領土完全及前途安危關系至巨,祥等所以始終不敢放松者,固欲使此問題留一線生機,亦免使所提他項希望條件生不祥影響。不料大會專斷至此,竟不稍顧我國纖微體面,曷勝憤慨。弱國交涉始爭終讓,幾成慣例,此次若再隱忍簽字,我國前途將更無外交可言。內省既覺不安,即征諸外人論調,亦群謂中國決無可以輕于簽字之理,詳審商榷,不得已當時不往簽字。當即備函通知會長,聲明保留我政府對于德約最后決定之權利等語,姑留余地。竊惟祥等猥以菲材,謬膺重任,來歐半載,事與愿違,內疚神明,外慚清議,自此以往利害得失殊難逆睹。要皆征祥等奉職無狀,致貽我政府及全國之憂,乞即明令開去祥外交總長、委員長及廷、鈞等差缺,一并交付懲戒,并一面迅即另簡大員,籌辦對于德奧和約補救事宜,不勝待罪之至。”
1919年7月2日,陸征祥又電北京政府:“巴黎和約既未簽字,中國德國的戰(zhàn)爭狀態(tài)按照國際法可認為繼續(xù)存在。擬請迅咨國會建議宣告中德戰(zhàn)爭狀態(tài)告終,用政府大總統(tǒng)明令發(fā)表,愈速愈好?!?月15日,中國宣布對德戰(zhàn)爭狀態(tài)終止。
此后,王正廷、曹霖生由法國回到廣州,孫中山主持的革命政府在廣州大街上搭建牌樓歡迎。王正廷還到上海南洋大學(現(xiàn)交通大學前身)、圣約翰大學等校演講,介紹巴黎和會上外交斗爭的經(jīng)過,當時我在南洋大學聽過他的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