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發(fā)揚英烈精神
“壯別天涯未許愁,盡將離恨付東流。何當痛飲黃龍府,高筑神州風雨樓……”在河北樂亭縣的清平書社,悠揚的三弦琴聲伴隨著悅耳的大鼓聲,鼓書藝人戴麗艷正在一遍遍唱誦著革命烈士李大釗的故事。
“英烈保護法的出臺,讓為英雄正名的行為有法可依,更有利于傳承英烈精神。一個尊重英烈、保護英烈的民族是有希望的。作為一名歌頌英雄的民間藝人,我為這部法律的出臺而感到驕傲和自豪?!贝鼷惼G說。
英烈精神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和寶貴的精神財富。貫徹實施好英烈保護法,就是對英烈精神、民族精神的最好繼承。
“建立長效機制,要靠法律的規(guī)范,但法律不是目的。我們要依靠價值觀念、價值系統來樹立以英烈精神為主的信仰信念?!眹来髮W軍隊政治工作教研室副主任公方彬說。
英烈保護法明確,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以青少年學生為重點,將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的宣傳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傳播英烈事跡和英烈精神,不應僅僅是一種文化自覺,更應是依照法律要求進行的規(guī)定性教育活動?!鼻秩A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張建軍認為,英烈保護法正式施行,意味著對青少年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也讓青年一代更加意識到肩上責任之重大。
蒼山巍巍,江水泱泱。英烈精神,永續(xù)傳揚。
張建軍表示,要以英烈保護法實施為契機,致敬英烈、傳承初心,勇做新時代的奮進者,讓偉大的精神代代相傳、生生不息。(參與記者:任麗穎)
(新華社記者丁小溪、羅沙、羅爭光、榮啟涵)
(新華社北京5月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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