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舉辦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配套活動(以下簡稱配套活動)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guī),以及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相關安全政策和要求,依法、文明申報舉辦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配套活動。
二、申報舉辦配套活動堅持“安全第一”、“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主辦方應當主動排查、消除一切安全隱患,確?;顒舆^程、內容安全。
三、申報舉辦配套活動內容必須符合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主題,杜絕一切可能產(chǎn)生影響中國國際形象和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形象的內容。
四、舉辦配套活動應當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申報審核,申報材料必須齊全、真實,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及時補正。
五、舉辦配套活動必須嚴格按照審核確定的內容范圍進行。
六、配套活動舉辦期間,必須嚴格落實各項安全工作,接受監(jiān)督、服從指揮。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管人員發(fā)現(xiàn)配套活動舉辦過程中,與審核確定內容不符的,有權責令整改,對可能引發(fā)安全問題的有權責令停止活動,所產(chǎn)生的損失和一切不良后果由舉辦者自行承擔。
七、舉辦配套活動,請使用活動場地固有硬件。對場地有布置需求的需經(jīng)活動報批、審核通過。